下多個OFFER為了搶占先機?可能會損失慘重!

最近,一位網友找到了小張,向我闡述了他們最近買房的時候遇到的問題。聽了他們的故事之後,小張簡直嚇了一跳。原來他家買房的時候找了不同的地產經紀,並且同時給不同的房子下了Offer(要約),最終全部offer被賣家簽字接受了。這位網友和我聊天時,諮詢我如何推掉相對來說不滿意的房子。在詢問了一些Offer中的附加條件,我只能瞬間嘆了一口氣,因為他們現在的處境比較的危險。

當下雖然大溫地區的房屋市場還不錯,但是小張建議大家千萬不要一腦熱隨便下Offer,尤其是同時下多個Offer,因為這麼做會有意想不到的風險。

Offer與合同

想要了解這位網友會遇到什麼樣的法律風險,就要首先了解什麼是Offer。其實通俗點說,Offer可以被認為是有一方還沒有簽字認同的合同。如果買方下了多個offer,在賣家接受之前是可以無條件隨時撤銷的,買家也沒有什麼損失。然而如果有賣家一旦接受了offer,那麼此時offer將會變成正式的買賣合同,那麼雙方必須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這位網友的情況是,他分別下了兩個offer給兩個賣家,而兩個賣家也都接受了!此時就出現兩個買賣合同,雙方就必須去履行合同了。此時這位網友只能寄託於附加條件無法得到滿足,從而使得合同不成立。除此之外,若不履行合同,賣家可能會要求相應的賠償。那麼是否可以通過聲明附加條件沒有得到滿足,而使得合同無效呢?一般而言,賣家可能會要求出具相關的證明文件,說明附加條件確實沒有得到滿足。

真實案例

在加拿大曾經的確發生過一個類似的案例,不同的賣家都接受了同一個買家的offer,最後這位買家反悔,拒絕履行其中一份合同。由於該賣家為了這筆房地產交易錯失了很多更加優質的offer,而且在得知拒絕履行合同的時候遇到了房價大跌。最後受損賣家決定起訴這位買家。而打官司的過程是非常漫長的,期間房價還是一直跌。最後法院判決買方需要賠付賣方合同擬定價格和最終出售給第三方的價格之間的差價和賣方聘請律師的費用。對於買方而言也是一筆不小的損失。

相關小知識

正因有真實案例存在,小張在這裡勸大家在下offer的時候需要冷靜,避免上述問題產生。那麼如何避免呢?首先,小張建議大家在看房的時候,在同一時間內,僅使用一個地產經紀。因為找了多個地產經紀幫您下offer,地產經紀之間可能不知道對方的存在,因此都下offer了,他們可能沒有考慮的您下了多個offer的情況。除此之外,如果您真的看上了多套房子,小張在這里為大家提供以下幾個策略:

  • 優中選優,在下offer前謹慎思考,最後只下一個offer,這可以從根本上面避免法律風險。
  • 錯時要約,下多個offer的時候,可以把時間錯開,盡量在一個offer到期之後下另外一個offer。
  • 有賣家接受了offer後,立即通知地產經紀撤銷其他的offer。
  • 提前諮詢您的地產經紀,他會幫您編輯offer的條款,可以使得某些offer成為次級選項。

總之無論如何,應盡量避免同時下多個offer,如果真的想要賭一把的話,應先諮詢您的地產經紀。比如找小張我,我會幫您合理的避開這種法律的風險。現在掃描本文章頂部的二維碼聯繫我,我將會為您竭誠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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